相关问答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法院立案后会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不接传票,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仍可以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因此,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1)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被批准逮捕,属于非因其个人原因导致的缺席,不能缺席判决! (2)民事案件被告已被批捕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参加民事诉讼《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对看守所在押人员涉及民事诉讼的能否出庭应诉问题的批复》中有所规定: 看守所应当依法保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以下简称在押人员)的民事诉讼权利。但是由于在押人员被羁押的特殊性,为了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和监管安全,在押人员进行民事诉讼需要出庭时,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诉讼等在押人员必须出庭的应当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同时经办案单位批准,凭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办理临时离所手续,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负责押解看管,并于当日回所。如果在押人员因其案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离所出庭,看守所可与人民法院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到看守所开庭审理。 即:一般情况下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如必须出庭的应当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确实不宜离所的,可由人民法院到看守所开庭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