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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信息不予公开的规定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可以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复议: (一)向行政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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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在告知救济权利和途径时,错误告知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应当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告知行政复议机关相关内容违法。
题目不清,行政复议书,指的是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还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按规定,复议机关应为某市城乡规划局,但被申请人写成或向某市住建局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的行政复议法,信息公开案件行政复议的规定如下: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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