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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由国家注册管理机构统筹规划,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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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注册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注册证原件;(三)聘用单位的意见;(四)履行职责期间的业绩考核情况;(五)申请人注册证有效期内达到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以下安全生产相关事项中,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或签署意见:(一)生产经营单位在采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报告、建设项目三同时概算、安全资金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三)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报告;(四)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投入使用之前形成的检测检验报告;(五)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的报告;(六)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前,形成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八)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或出租安全管理协议;(九)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十)生产经营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及年度审核报告;(十一)规定的应该参与或签署意见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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