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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国三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就可以申请过户到大庆办理落户上牌手续。车辆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松花江地区(黑L)车管...
好的。太好了。目前,全国各地标准不同,大城市高排放车辆不发行牌照,确认可以接受后办理购买手续。否则,就不会给家里添麻烦了。注意:1、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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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需要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上海所属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外国许可证二手车可以转让到当地许可证,但车辆需要达到迁移地点的排放标准,购买限制城市也需要自己的购买指标。目前,大多数地区要求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家四项标准,有些地方对车辆寿命也有要求,不仅要求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家四项标准,而且要求车辆寿命在五年内。确认车辆标准后,否则会很麻烦,一旦车辆不符合标准,不仅不能离开家,然后搬回去也会很麻烦。l流程:扩展:在转让大厅前领取扩展卡,说明车辆搬迁;定价:取驾照、登记证、扩展条、大票或转让票,说明车辆搬迁;取号码:大厅门选择车号;交付程序:与城市转让相同,增加扩展号码和驾照复印件;许可证:到窗口、机动车转让申请表、驾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牌照、许可费,收到收据。备案:交付许可证后3个工作日内到车辆管理总部领取。临时许可证:车辆管理部门向车主发放临时许可证。搬迁地点: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到相关单位办理转让手续
需要是国四或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就可以申请过户到兰考办理落户上牌。需要双方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到昆明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管所核对车辆实际情况与备案登记的车辆信息情况一致之后,会注销车牌和行驶证,核发机动车30天临时号牌和车辆档案手续材料。受让方再和车辆一起到兰考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过户车辆需要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过户时需要双方出示身份证,异地户籍的还需要有本地居住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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