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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情况,车辆登记人可持身份证,机动车买卖合同,到车辆登记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可胜诉后,在对方不配合前提,凭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到车辆...
机动车转让人若是不配合受让人过户的受让人是不能够注销的。受让人可以持机动车买卖合同和身份证,向区车辆登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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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售的车牌可以被取消。一是自行取消,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前后两个车牌,到车辆登记所取消申请。二是自动取消,车牌不能单独取消,汽车出售并办理转让登记后,车辆管理处发放新车牌,旧车牌会自动注销。
机动车办理注销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证件材料都将上缴车管所注销。这样一来车辆就没有了任何手续,车辆登记在车管所的档案也将注销。车辆本体也会要求被指定回收企业回收解体销毁。所以,办理完毕注销手续的机动车,无法再次过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类情况,车辆登记人可持身份证,机动车买卖合同,到车辆登记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可胜诉后,在对方不配合前提,凭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公告该机动车号牌,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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