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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格和额外费用征收营业税,管理费不应重复征税;如果建筑公司只收管理费,收入不全额,不开具发票,收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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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应当作为纳税人,对关联业务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全额征收营业税,管理费不得重复征税。《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包项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和使用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承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往往给关联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有时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损失。
如果公司是独立法人,现行税收规定是:《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总承包额减去支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格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公司和总承包人分别就各自的收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也分别缴纳。
挂靠公司开具发票,施工单位承担增值税甚至附加税,但也有企业所得税,需要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一、从事建筑安装行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和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行业取得的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关于具体征收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格和工程竣工进度,核定未设立会计账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具体核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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