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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的认定情形: 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 2、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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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版权又叫著作权,如果要使用他人作品,是需要经著作权人同意的,否则就是侵犯他人版权。那么,版权侵权的界定条件是什么?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总结起来就是,如果要构成版权侵权,需要行为人有侵权的行为,并且主观上有过错,构成侵权的,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共同侵权认定如下: (一)存在加害行为,且该行为的行为人必须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不仅是共同故意可以构成,而且共同过失也可以构成。 (三)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具有统一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同一的。 (四)共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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