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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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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家属不能见,建议委托律师会见
提供赌博场所涉嫌开设赌场罪,是需要追究刑事处罚的。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提供场所赌博的,并且有从中营利的,即使未参与赌博,也涉嫌赌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并从中营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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