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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
我国法律对法院执行异议期限有以下规定: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 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2、对执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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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案外人存在执行异议,法院应该在15日内做出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同时,如果法院已经做出裁定,那么法院应该进行执行,即使被执行人申诉,不影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行政拘留异地如何执行: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都是可以执行的。实践中如果两地相距较远且案情简单的话,一般就委托当地执行了。如果距离近或案件没有结案还要继续审讯的话,是要带回羁押的。
没有具体规定。 ①、被追加的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法院的追加决定后,可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②、法院应当自收到被追加的被执行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异议理由成立的,法院裁定撤销或者改正自己执行行为;如异议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异议申请。 ③、被追加的被执行人如对驳回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该复议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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