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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不服受理决定或者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后,很多人会不服。这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获得更大的权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维权:(一)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部门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向劳动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不服受理决定或者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后,很多人会不服。这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获得更大的权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维权:(一)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部门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向劳动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不服受理决定或者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后,很多人会不服。这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获得更大的权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维权:(一)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部门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向劳动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自收到工伤认定书或者不受理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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