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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从1954年起,我国先后制定、颁布过4部宪法,即1954年、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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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当房地产产权发生移变动时,当事人订立的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应纳税范围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土地使用权、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等。3、契税的性质和作用与其他税收相同,也有自己的特点:(1)征收契税的目的是保护房地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证明,政府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具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征。(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在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根据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征收一次性契税。(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当房屋产权发生变动时,纳税人按一定比例征收税率。
1.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2.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多为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为依据。 3.城镇员工按照规定购买的第一套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二条
1.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2.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多为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为依据。 3.城镇员工按照规定购买的第一套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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