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及产生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二,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
个人婚前财产及产生的孳息不因结婚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6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一审判决李明与黄丽离婚、婚前按揭房升值产生的孳息归李明所有。 2000年10月,李明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及楼下店面,首付20万元,银行按揭贷款2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2001年10月,李明与黄丽结婚,李明所买的房产也升值至50万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今年2月,因夫妻感情不和,李明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该房产的市值已达80万元。在谈及房屋的分割时,黄丽主张该房屋目前的价值除去20万元首付款以及李明第一年支付的5万元贷款之外,其他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这部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李明则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法院认为,此房屋为李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明和黄丽在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即使黄丽共同还贷,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其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升值产生的孳息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