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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
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包含有签字确认、听证的的环节,严格依照该程序,农民的利益会得到保障。不知道你所说的不签字是哪个环节,如果是关于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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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中,常常因为拆迁方与被拆迁者双方实力悬殊,拆迁者不情愿或被迫签订不平等补偿协议。 行政机关或者开发商在拆迁时应履行法定的拆迁程序,拆迁人向有关政府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并发布公告,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安置协议,支付相应的价款。 若拆迁者违反了上述程序,则应认定为非法拆迁。当事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时当事人有权拒绝签订《征地补偿确认书》《补偿协议》等,拒绝搬离自己的房屋、厂房等;若拆迁人妨害权利人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亦构成违法,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堂堂正正做个合法拒绝搬迁户。
协商不成,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补偿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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