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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还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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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可先到原婚姻登记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到民政局取得结婚档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加盖民政局公章,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然后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持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
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在一段婚姻中,如果女方认为婚姻关系没有必要继续下去,就会提出离婚,但很有可能会遭到男方的反对,甚至男方可能会隐藏结婚证,让女方无法顺利离婚,为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设置障碍。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怎么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仍能协商离婚,双方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无法协商补领,女方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查到婚姻登记档案,复印后民政局盖章,然后女方持婚姻关系证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然后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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