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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三年内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从交通事故发生之...
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汉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XX人。现住XX。XXX被告: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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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脾摘除的这种情况通常是可以评上伤残级别的,只知道脾摘除任何人也不能一下子就回答出赔偿标准,况且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跟自己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也有关系,如果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就算是脾摘除了对方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不承担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为3年。 不真正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债务人根据不同的原因对同一债权人承担以同一支付为目标的几项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消灭所有债务。此时,几个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不真正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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