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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建局测评并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二、窗口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即可预约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符合申请要求; 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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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有用人单位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统一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担保。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本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进行认定、审核、公示,并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用人单位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直接提出申请。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点应受理,发行受理证明书。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市公租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从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公示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4、公示。通过再审的申请人在市公租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包括收入、住宅等情况,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上。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接受实名通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未成立的申请人轮流进入仓库,申请人可以在公租信息网或申请点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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