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得巨款购房,若是婚前全款购房,则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因为此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
受遗赠得巨款购房,首先应当明确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财产,如果是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 如果是赠与双方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贷款买房离婚后的分配方式是:房地产由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照照照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共同偿还贷款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登记方,房地产登记方应当赔偿另一方。
婚后遗赠的房产,如果遗赠协议有明确表明是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遗赠协议中没有明确表明是一方单独所有,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