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构成索贿。索取贿赂和收受贿赂虽然都是受贿罪的客观表现,但两者的犯罪手段不同,社会危...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4)数额较大。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综上所述,同受贿罪相对应的是行贿犯罪,当事人用非法所得去行贿的,属于情节严重的一种情况,其对应的法定量刑在五年到十年,对于有立功表现的,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判决。公安机关对行贿犯罪立案,关键看行贿数额是否达到标准。
虽然被索贿,但谋取犯不正当利益,属于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0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