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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
1、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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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补偿条件不合理,被征收人与征收方暂时没有签署《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是否有权利直接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呢?答案是否定的。国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收人的原生活水平不会下降,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对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来说,建议在面对逼迫拆迁时严厉拒绝,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时及时反对并上诉。
签了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还可以维权。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订立后一方不按约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政府协调,协调不能解决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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