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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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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对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至关重要。因为知情权的行使往往是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的重要手段甚至唯一手段。明确股东知情权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无论什么类型的股东知情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知情权起诉条件:合格原告:应当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二,原告必须享有起诉的利益,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股东知情权不能与股东身份分离。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合格原告为:1。起诉时应当具有公司股东资格。提供初步证据作为起诉材料,证明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2、股东应提供向公司提交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并说明目的的书面申请的证明,公司自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有权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若股东知情权遭受损害的,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对公司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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