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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经侦大队取保候审要多上时间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为7天;如果属于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的,刑事拘...
案件件调查结束并移交检察院审查时,犯罪嫌疑人仍在拘留所期间,检查人员会进来询问,一般在拘留所期间不超过1-两个月。以刑事案件为例,刑事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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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侦抓人最长扣留37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批。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的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的数额结合案情定,最少不低于1000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从申请三天应当答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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