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12年3月1日施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适用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办证时需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办理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居住证办理条件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②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③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本市居住证。
判缓刑随便找个村开居住证明可以,但不能随便外出了。外出要经当地司法机关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异地缓刑不一定需要居住证。对于适用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异地缓刑期间可以在执行缓刑的地方办理居住证。缓刑期间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是不可以离开指定地点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0人已浏览
749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1,3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