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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
一般是接受行政处罚。侵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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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商家的重要财产,只要是被合法注册的商标,一旦发现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商标的,对此给权利人遭受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侵权赔偿。那么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时,就要先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实践中,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对于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按照以下确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可以通过取得侵权人的财务记录就一目了然,但是在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取得侵权人的真实财务记录。另外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际的获利,比如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所有的货物还没有销售出去或者销售量非常的小,还不够前期的包装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被侵权人因为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如何计算?《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销量下降了就是因为侵权造成的。销量下降有无数种原因,每个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末期必然是要下降的。如果产品牌生命旺盛期,销量很可能并没有下降,那么这又如何去计算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如果被侵权人的销售量减少无法计算,可以以侵权人侵权产品的销售量为依据,再乘以自己单位利润即为赔偿额。
商标侵权后侵权人如何处理,商标侵权之后出现了侵权人纠纷的事宜,面对侵权人商标侵权的情况,那么商标侵权后侵权人如何处理?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后侵权人如何处理?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工商部门处理;经工商部门调解不成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如果权利人对处罚结果不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如下规定: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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