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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调解未成功的...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1。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了《调解书》,并分别交给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调解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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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事故没有结案,车辆将无法上路和年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拖延不结案的,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扣留的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由于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出具两份扣押物品清单,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物品应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天。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扣押物品。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未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未接受处理的,依法处理被扣留的车辆。
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 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 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 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 4、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你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1。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了《调解书》,并分别交给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一般走民事诉讼程序。3、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交通事故私下结案①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事故方写明事故事实,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者;②双方交换驾照或有效身份证信息;③当事人双方应在2小时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小时),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未及时报案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注: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①处理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处理现场前认定事故方写明的交通事故事实的责任;②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现场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办理结案手续,不再受理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赔偿一般只调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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