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苏州今年的高温费标准与江苏省同步,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分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7月3日至8月3日,全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以及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江苏今年高温费暂没有调整意向,标准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北京: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广东: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具体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 上海:每年6月到9月期间发放,具体为每人每月200元。 福建福建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2015年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0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