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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如该员工被认定为工亡的话,会享受相应的工亡待遇 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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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流程?具体流程参考如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同事还需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及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质疑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A、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外埠农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同时提供本人申请,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及待遇核准,打印《因工死亡职工工伤待遇核准表》,企业在报表上签字确认,经部门主管确认、中心主任审批后,返回企业两份,将复核后报表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留存归档。 4、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对后进行业务结账,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后,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财务部,同时将报表归档。出纳核对报表信息及系统信息无误后,盖章确认。经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进行基金支付。
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亡,可要求如下赔偿费用: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工伤鉴定赔偿后死亡,鉴定工伤到其死亡时间是多久,工伤后在医院救治时间长的,一般属于医疗事故;工伤后抢救没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就叫工伤死亡,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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