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行政监督行为。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属于行...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行政复议审查合法性,就是复议机关在审查复议案件过程中,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程序、实体的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是指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时,审核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适当,有无畸轻畸重现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对行政拘留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后,如果不服复议结果,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十五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不能再到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招标行政复议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情况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1人已浏览
2,220人已浏览
742人已浏览
1,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