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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下列方提出诉讼离婚:由一方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主要包括: 1、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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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婚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以及单方提出诉讼离婚。当婚姻的双方中存在某一方拒绝另一方离婚要求的情况,或双方无法在商量离婚的具体事宜中达成一致,则某一方可以单方面地提起诉讼离婚。 夫妻某一方有合法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人民法院则应先进行适当的调节,当且仅当调节无效时,准许双方办理法定离婚手续。在下列的五中情况中,若经人民法院调节无效后,可以允许离婚: 第一,有重婚行为或已经有合法伴侣的人又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人再次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的举动。即某人尚未解除前一次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与另一人办理新的婚姻关系。若某人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以夫妻的身份与第三者共同生活,即使未再次办理婚姻首先,也属于事实重婚。无论是法律重婚还是事实重婚,原配皆可根据该条件提出诉讼离婚。 第二,对家庭成员有虐待、遗弃行为的,或者对他们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若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已经受到身体或心理的伤害并无法确保本人在婚姻中的安全,亦或是婚姻关系中的某方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此时要求离婚是势在必行。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施虐方拒绝协议离婚的可能性,因此受虐者拥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保卫自身的合法权利。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同时经过教育之后还不知悔改屡教。赌博、酗酒、接触毒品等恶习对夫妻关系中另一方具有非常大的伤害,对家庭的和谐稳定施加了巨大的威胁。因此,若夫妻双方中某一方具有该类恶习,经过沟通和劝说后仍屡教不改,则其配偶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将根据相关的正规证据,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允其办理离婚手续。 第四,夫妻双方因为彼此的感情不和谐,而实际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时间的。若夫妻双方已经长期分居超过两年,双方已经不再互相履行夫妻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不符合婚姻所倡导的建立和谐家庭的宗旨。此时,双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结束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离婚诉讼程序: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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