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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
要离婚很简单,起诉。什么分居啊、什么他不付生活费啊,不要把这些搅进去。法官判决离婚,就一个标准: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当然,要判断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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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 2、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下很难判离,除非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然后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开庭前可以调解,庭后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就判决准许离婚或者不准许离婚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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