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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
自书遗嘱可以一是多份,可以手写一份,其他打印,但需要有遗嘱人每份都签字。特别提醒:原件一定要保存好,如果丢失,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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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在写几份并没有要求,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管理人保管。如果要对自书遗嘱公证,那么一般需要三份,办理前可以与当地公证处确认公证手续。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只有一份,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该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1、遗嘱只有一份的有效,遗嘱的效力程度跟遗嘱的份数无关,只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处分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那么遗嘱即使只有一份也可以依法生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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