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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
如果行为人采取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保证金,数额较大的,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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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我们将通常采用的欺骗手段概括为以下几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来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来作担保; (3)自身并没有履约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所以,骗取保证金也是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之一,但是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将通常采用的欺骗手段概括为以下几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来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来作担保; (3)自身并没有履约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所以,骗取保证金也是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之一,但是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骗取保证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包括: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接受对方支付的货物逃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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