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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1、委托人和受托人向公证机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2、公证机构对当事人资格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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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1、申请和受理(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必须向公证处提交,填写公证申请书。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代理人申请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应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3、需要公证的文件4、公证事项相关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其他资料。(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制定法律文件。二、审核公证审核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的调查。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三.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刻制公章; 2.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三)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四)代理报检企业的印章印模; (五)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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