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产品具有差别性是垄断竞争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最主要的区别。在垄断竞争市场上,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虽然属于同一大类,但却具有一定的差别性。正是因为...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完全竞争市场是指由无数的买家和卖家组成的,无任何外在力量控制或者人为因素干扰的市场结构。垄断竞争市场是指以竞争因素为主,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企业数量多但规模相对比较小;(2)产品相似又彼此差别——与完全竞争市场的差别所在,因而需求曲线向下倾斜;(3)企业进出不受限制——与完全垄断市场的差别所在,资源可以在行业间转移;(4)众多小的购买者。
完全竞争,又称纯竞争,是一种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垄断竞争是指这样一种市场结构,一个市场上有许多制造商生产和销售不同的产品。在垄断竞争理论中,市场上大量生产非常接近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的总和被称为生产集团。比如汽车加油站集团,快餐食品集团,理发店集团等等。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最根本的区别是市场参与者是否有能力影响价格。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产品同质,厂商可以自由进出无数次,获得平均利润。在垄断竞争的情况下,厂商的进出门槛不太高,厂商数量也很大,但是产品有差异(略有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替代的,但是差异还是存在的),所以厂商有一定的定价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可能在短期内获利或亏损,这取决于其产品差异化的不可替代性。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3人已浏览
3,428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5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