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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在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而对于此类案件起诉所适用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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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谈谈起诉离婚能否在国外起诉《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市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址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一般提起离婚诉讼是在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事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不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长时间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诉离婚。此外,就算当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异地委托律师,让律师帮忙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开庭时需要当事人自己到场。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居住一年以上,有暂住证的,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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