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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是什么

2021-04-27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利。4、同居期生育的子女,均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5、人民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均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不能再就婚姻效力问题提出上诉。撤销婚姻肯定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规定,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重要的基础,但是从实际出发需要充分的准备有关的资料,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可以咨询有关人员,尽量减少错误的发生。延伸阅读:如何区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新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同居、重婚有明确规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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