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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明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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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的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就说了别人一下就被起诉其行为构成诽谤罪。针对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做一下简要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的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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