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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哺乳假延长申请书的,可以这么写:尊敬的领导:本人于2015年3月30日生育宝宝,至2015年8月4日产假结束。后申请将哺乳假时间折合...
特殊情况的哺乳期延长规定: ‘体弱儿’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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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教师延长哺乳假申请书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申请哺乳假的理由如下: 1、有不满一周岁,体质较弱的,可以延长到1岁半。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2、关于你申请哺乳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自己申请,公司没有主动告知义务。 产假是女职工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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