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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轻伤处罚轻伤分三个级...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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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轻伤处罚轻伤分三个级别,轻伤以下就是轻微伤.轻伤属于刑事案件,是触犯的犯罪行为.轻微伤是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两者触犯的法律不同,处理后果也就不同.轻微伤最多就是行政如果并罚最多不过20天,轻伤如果走司法程序就要判刑的,当然如果调解的好也可以从轻处罚或者不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三、聚众斗殴罪的表现方式有哪些?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表现方式,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一)、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二)、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指的是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三)、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除非聚众斗殴终止的时候并没有造成什么特别严重的后果,如果说聚众斗殴终止但是却也已经给被打者打成了重伤,终身残疾的等特别严重的后果,那么终止的这个行为在量刑的时候几乎根本就不会考虑的,所以单凭聚众斗殴中止的这个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的法律后果,关键要看聚众斗殴这个造成的具体后果。 延伸阅读: 聚众斗殴主犯能保释吗?保释要如何办理?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 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也就是这场聚众斗殴行为的组织者,在刑法第292条当中明确提到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的跟叫人的这些人员是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但是,对聚众斗殴叫人地进行量刑的时候考虑的因素关键是在于聚众斗殴造成的实际社会影响,如果在聚众斗殴的这种行为当中出现了有人死亡的情形,量刑都是在十年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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