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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让对方分期支付。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
既然没有领证,若你原女方进行了同居,那叫非法同居,那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女方以婚姻为由骗取你家的钱财,那你完全可以报警,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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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八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男性离婚不支付抚养费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律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男性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你妹妹是1994年2月1日之前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的且双方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则属于事实婚姻。但鉴于双方未补办结婚证,则法律上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可以申请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若你妹妹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与男方共同生活,则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不需离婚,自行分开即可。有关财产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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