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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不能超过两年,劳动仲裁不能超过一年。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
超过一年的时效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了。的时效期间是1年,如果有中断或者中止的理由,可能还没有过时效;如果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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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时效可以起诉维权。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是的,不能超过2年。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不得超过两年,劳动仲裁不得超过一年。 《劳动保障监督条例》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或者举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若您所受的伤害是因为您所在单位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那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亦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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