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作出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法...
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 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4、“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法定条件或程序,而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男女两性结合。 从我国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看,无效婚姻有以下情形: 1、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缔结的婚姻。 2、近亲婚。指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缔结的婚姻。 3、早婚。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婚龄所缔结的婚姻。 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我国的法律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进行调解,在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同时可以要求婚姻损害赔偿损失的,法院只能判决宣告双方之间的婚姻无效,但不能同时判决支持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 1、“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4、“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