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驾车人必须确保车牌是清晰的,干净的,这是开车人的义务,只要看不全看不清车牌,无论你是否故意遮挡,都已经违法了,都可以罚款处理。是不是故意,只要看为什么看不清,如果有人为因素,比如用光盘,用毛巾,用贴婚车,或者车牌部位明显比车其他部位脏,都算故意的。如果确实天有雨泥脏了车牌、或者车牌被损后掉漆,可以不算故意,但是也可以罚款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遮挡牌号的处罚将非常严重。故意遮挡车牌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驾照记录12分。法律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第九十五条机动车未挂机动车牌照,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驾照、驾照,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充相应的程序,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充相应程序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染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牌照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2、第九十条机动车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新交通法的规定处罚。2、第九十条机动车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二十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