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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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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可以分割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对其进行分割,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账户没有可转让性,在分割时只能支付相应的对价,不可以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分割,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即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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