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报销需要带的生育津贴是按缴费基数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生育补贴基数是当月本公司人均工资基数。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些国家也被称为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实施生育保险社会统一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期限在90天以上;二是在没有实施生育保险社会统一的地区,生育补贴由本企业和公司支付,标准是女性员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职业女性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9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2,769人已浏览
1,3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