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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认为,交通事故侵权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共同生活债务和经营债务。共同生活债务是指为了维持夫妻双方或夫妻双方负...
妻子负债,丈夫不知道,是否需要还债取决于情况。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偿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丈夫不需要偿还。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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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义务; 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则该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义务; 3、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则该债务也是属于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义务;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新规丈夫欠债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视债务的性质而定。如果丈夫欠债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妻子应当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妻子自杀的后果,如果是丈夫可以预见到的,却没有做预防或者阻止的工作,那么丈夫就是有责任的。如果妻子自杀的后果丈夫根本不可能预见到的话,丈夫就没有责任了。 婚姻关系好坏不是导致自杀的必然因素,自杀行为取决于自杀人本身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在精神上受到某种刺激后,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途径解决,但自己采取盲目的行为造成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其主观过错明显,客观上给所有的亲人造成伤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应自负责任。同时,配偶自杀,不单给其父母造成伤害,也给配偶一方、儿女造成伤害。由其配偶承担自杀的民事责任,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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