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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土地被征收的,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作出强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征地补偿分配纠纷诉讼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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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征地补偿分配纠纷诉讼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政府土地征收涉及的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土地被征收的,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作出强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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