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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承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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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的结算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其所支出的成本; 2、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由于转包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回复如下: 1、由于一方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合同应为无效。 2、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合格,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不合格的需要修复合格,否则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 3、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工程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2、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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