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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了的公证书不存在撤销的问题,最多是法院不认可。在有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非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说被继承人的神志不清、遗嘱中处分的财产不属...
赠与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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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房产赠与合同再办理过公证后也可以撤销并重新做遗嘱公证,但是撤销房产赠与合同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房产还没有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房子的产权已经办理了过户,就没办法再做遗嘱公证了。
赠与合同公证后不可任意撤销。但法律规定了几种法定撤销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房屋赠与的情形如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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