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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市申领表》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3、申领人在办证2...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 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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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证处理流程1、申报登记(1)现场申报:将申报资料带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2)收集点申报:向社区提交申报资料。居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收集点申报。(3)网络自主申报:通过微信.PC.APP等,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报。2、申请居住证: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现场提交文件,填写申请书,申请居住证,审查通过后收到收据通知书(1)流动人口将申请文件带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书(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察受理审查(3)派出所前台民警察审查合格后输入信息,印刷收据提交申请人。审查不合格,受理人员当面通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3、领取居住证:当场领取居住证。
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2.材料移送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1、流动人口将申请资料带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书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印刷收据通知书提交申请人3、申请人在发行证明书20个工作日后拿着收据通知书向派出所收到临时居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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