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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属于自己的过错,只能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试试按雇佣关系,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首先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如果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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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提出的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自己提出的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现在你已超期,实质上你已经向单位上级提了,但他们因为你不懂而哄骗你至使你超期。现在情况是这样的,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被诉方就是你单位,让单位按工伤补偿你,但你要主张工伤认定你已经多次向单位提出,这个事实有证据可以证明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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